來源: 類型:
【發佈單位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
【發佈文號】公告2020年第124號
【發佈日期】2020年12月3日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,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,對“9025199010”等14個10位商品編號項下的醫療物資(詳見附件)不再實施出口商品檢驗。其中商品編號3005901000和3005909000項下屬於危險貨物的、商品編號3808940010項下屬於危險化學品的,仍按出口危險貨物或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要求執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不再實施出口商品檢驗的14個10位商品編號
附件內容詳見海關總署官方網站(www.customs.gov.cn)
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
2020年12月3日
(稿件來源:海關總署)